6.1垫铁、基础螺栓及二次灌浆
(I)保证项目
6.1.1 垫铁的材料必须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第C.1.1条的规定。
6.1.2 主轴、减速器、电动机、制动闸、导向轮基座所用垫铁的表面粗糙度必须达到6.3/▽ 的要求。
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。
6.1.3主轴、减速器、电动机、制动闸、导向轮基座下的垫铁在基础上必须垫稳、垫实,放置垫铁的基础面必须经过研磨,垫铁与基础的接触面积应不少于60%。
检验方法 工程隐蔽前观察检查和用0.2kg手锤敲击检查,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;竣工或中间验收时检查隐蔽工程记录。
6.1.4 基础螺栓的材质、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或出厂技术文件的规定。
检验方法 对照技术文件检查。
6.1.5 主轴、减速器、电动机、制动闸、导向轮机座的二次灌浆必须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C.3的规定。
(Ⅱ)基本项目
6.1.6 主轴、减速器、电动机、制动闸、导向轮安装时所用的垫铁规格应根据机座宽度和本标准附录C中第C.1.5条的规定进行选择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合格 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第C.1.2条的规定。
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,垫铁宽度增加20mm。
检验方法 工程隐蔽前观察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;竣工或中间验收时检查隐蔽工程记录。
6.1.7 主轴、减速器、电动机、制动闸、导向轮基座下垫铁组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合格 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第C.1.3条的规定。
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,相邻两垫铁组的间距为600~800mm。
检验方法 工程隐蔽前观察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;竣工或中间验收时检查隐蔽工程记录。
6.1.8 主轴、减速器、电动机、制动闸、导向轮机座找正后,同组垫铁应符合下列要求:
合格 各垫铁之间断续焊接牢固(铸铁垫铁可不焊)。
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,每段焊接长度不小于20mm,焊接间距不大于40mm。
检验方法 工程隐蔽前观察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;竣工或中间验收时检查隐蔽工程记录。
6.1.9 主轴、减速器、电动机、制动闸、导向轮机座的基础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:
合格 符合本标准附录C中第C.2.2、C.2.3、C.2.4、C.2.5和C.2.6条的要求,螺栓露出螺母不少于2个螺距。
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,螺栓露出螺母长度基本一致,均为2~4个螺距。
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或检查施工记录。
(Ⅲ)允许偏差项且
6.1.10 主轴、减速器、电动机、制动闸、导向轮机座垫铁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.1.10的规定。